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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可再生能源的国际合作

2023年03月15日 09:11 崔哲霆    (点击: )

  近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合作不断增强,促进带路国家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是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更是打造全球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

一、 可再生能源合作情况

(一) 可再生能源种类及投资形式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永续利用的资源,它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形式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EPC)、兼并收购(M&A)、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建设-运营-转移(BOT)、政府社会合作(PPP)这几种方式目前中国企业正逐渐由初期的EPC和兼并收购方式转向绿地投资、建设-运营-转移和政府社会合作这三种方式。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融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中国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提供的有追索权的中长期贷款,是由多边机构牵头并与当地或国际银行组建的银团银行业进行联合放款的联合体提供的有限追索或无追索的项目融资。

(二)“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融资现状

根据外交部相关数据,截至2022年7月,中国同149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 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形成3000多个合作项目投资规模近1万亿美元


1 2013-2022上半年中国参与投资和建设的“一带一路”能源项目

图片来源:AEI、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由上图可知中国参与的“一带一路”能源行业投资和建设项目中的化石能源(煤、石油、天然气)占比从2016年开始下降,并在2020年达到最低。2020 年,可再生能源(水能、光伏、风能和生物质能)投资和建设项目占能源总投资比例达到 58%,首次超过化石能源占比。在境外“退煤”承诺之后,2021年整年2022 年上半年期间中国未有境外煤炭项目投资行为

2 2013-2022上半年中国参与投资和建设的“一带一路”能源项目

图片来源:AEI、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3:2013-2022上半年中国参与投资和建设的“一带一路”能源项目

图片来源:AEI、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2021-2022 年上半年中国参与的“一带一路”绿色能源投资和建设项目中水电项目占比最高,达到56%,其次为光伏和风能项目。

二、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存在的问题

在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走出去”的过程中,机遇和风险并存,且各类可再生能源项目在不同的国家和市场所面临的挑战具有极大异质性目前,大部分“一带一路”国家仍属发展中国家,政治风险较高、经济发展不稳定、外汇储备薄弱、汇兑风险突出。当地政府吸引和保护外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往往并不完善,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各类支持政策也趋于空洞化和理想化,具体实施中存在朝令夕改等问题。这些风险导致中国企业在可再生能源“走出去”的过程有所顾虑,阻碍了更多企业进入某些国家可再生能源市场,降低了企业长期投入项目开发跟踪工作的意愿。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可再生能源项目存在着ESG风险

例如阿根廷基塞水电站项目,该项目面对的最大问题来自于环境评估,基赛水电站的建设初期,受到了阿根廷环境与自然资源基金会(FARN)的质疑。环保组织及当地居民认为水电站的修建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包括威胁地区生物多样性(工程地点穿越了特有的鸟类、巴塔哥尼亚高原羊驼等生态保护地)、破坏当地的地形地貌(工程地点附近有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兀沙拉、佩贾济尼以及佩里托莫雷诺冰川)等。这些质疑使当地的环保组织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对基赛水电站进行环境影响评估。2015年保守党派候选人毛里西奥·马克里就任阿根廷总统之后,当地环保组织的质疑被法院受理,政府立即暂停了水电站项目施工,要求项目方对项目可行性以及可能做出的调整变更重新进行研究。为了达到当地环境评估标准,中方企业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设计进行了多处调整经历了两轮听证会后,终于在 2017 年 10 月,被批准恢复施工尽管通过多方的努力基赛水电站项目被批准继续推进,但该项目未来的推进仍存在未知数。因此,此问题不应视为个例,在很多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中均存在着该问题,在今后合作中,政府和监管机构应促使企业正视可再生能源项目过程中关于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相关政策并遵从相应的国际规范,提高其企业规避类似风险的能力,防止项目因 ESG 问题造成的拖期甚至名誉损失

(二)国家政策导致项目难以推进

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往往受多类政策目标的影响,各国政策制定的背后往往存在激烈的各方博弈。除了气候、能源、环境和民生之类的常规政策因素之外,各国还有针对本国具体情况的各类法规和规定。例如泰国对外商在泰投资时的泰籍法人和董事的占比有着严格的规定;南非政府颁布的《黑人经济赋权法》也对当地工人在企业中的占比有强制规定;沙特政府会向外资企业中的外资员工及其家属征收“居住费”,并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改变向外籍居民征收“居住费”的政策,中国开办的能源企业以华人为主,将会缴纳大量“居住费”,这会极大地降低中国企业投资积极性等。因此,我国企业“走出去”时应充分了解各类相关政策要求,以及政策制定相关部门的目标、利益以及政策出台的背后逻辑,对未来政策发展的方向和对项目实施的影响有一定前瞻性的判断。

(三)外债偿还及商业环境风险

2018年开始,部分阿拉伯国家财政赤字加剧,导致外债偿还能力不断下降,使得我国能源企业投资阿拉伯国家面临着严重的经济损失风险。2018年前三个季度,约旦、伊拉克、也门等国财政赤字高出国际警戒线的3%,许多阿拉伯国家存在严重外债负担,外债规模远远大于其外汇收入规模,这导致中国能源企业投资阿拉伯国家面临偿还外债本息的风险。更为重要的是,阿拉伯国家有超过32%的外债是由能源企业产生的。究其原因,是由于能源项目利润回收周期较长、勘探投入较大,进而导致阿拉伯国家存在较为严重的外债,短期内难以获得外汇收入。这对于我国能源企业投资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阻碍可再生能源的合作进程。

阿联酋是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都很丰富的国家,属于典型的产油国经济发展模式,国民收入、预算收入、外贸出口和外汇来源均主要依靠出口石油。这使得阿联酋的经济结构呈现出典型的依附型经济结构特征。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2020 年阿联酋对外贸易依存度为162.21%,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对外贸易依存度最高的前十个国家之一,在西亚北非国家中排名第一。在资本方面,阿联酋高度依赖石油部门及其派生的海外资产在劳动力方面,依赖外籍劳工和技术人员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阿联酋出现了国内外资抽逃,一些大型项目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其他资料显示,全球金融危机导致阿联酋海外资产急剧下降。因此我国在与别国合作过程中要注意防范该类风险,要加快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带动EPC签约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各国政府项目锐减对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带来的压力

三、目前研究情况及今后研究方向

对于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方面的相关文献在国内期刊较少,现有的文献多是外文文献,基本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所带来的影响、中国可再生能源的贸易潜力评估及在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中存在的风险和相应的政策建议。

《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刺激了当地经济和就业:巴基斯坦的案例研究》(China's investments in renewable energy through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stimulated local economy and employment: A case study of Pakistan)在文章中以中国在巴基斯坦的可再生能源投资为案例研究,考察这些投资对当地经济和就业的贡献。文章基于投入产出模型研究发现截至2021年,中国投资的28个可再生能源发电厂项目可能为巴基斯坦相关行业提供了8905个就业岗位,并创造了约3980万美元的产值,明确了中国“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其驱动机制,为推动巴基斯坦等国可再生能源投资提供依据,使其从全球低碳转型的趋势中获得社会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可再生能源贸易潜力:重力模型分析》(China’s renewable energy trade potential in the "Belt-and-Road" countries: A gravity model analysis)该文章采用重力模型的分析方法对2007 - 2017年66个国家81种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数据进行分析,考察了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可再生能源产品贸易潜力的实证证据。结果表明:(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贸易双方的能源消费总额是影响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的主要因素;(2)在“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中,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潜力较大的国家有26个,其中大部分位于独联体、中东欧、西亚、南亚和中亚;(3)中国在中东欧16个国家的可再生能源产品贸易潜力在研究期间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其他地区则出现起伏现象。

《中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投资风险评估:ANP-cloud模型方法》(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risk assessment for nations along China’s Belt & Road Initiative: An ANP-cloud model method)为了评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投资的风险,文章建立了ANP-cloud框架。首先,确定了包括技术、政治、经济、资源等在内的32个风险因素,对54个国家进行了研究,并将其分为6类。然后,采用ANP方法,在分组的基础上确定四组权重,考虑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通过模型根据其隶属度计算整体风险。结果表明,在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中,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资源风险占据主要决定地位。最后,为投资者和决策者提供建议,帮助他们选择更合适的投资国家,加强风险防控。

纵观上述研究,未来可以在该领域研究的方向有:一是我国正在推进能源绿色转型,我国政策的变化及实施对国际间可再生能源的合作行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二是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形式发生了转变,发生这些转变的深层原因是什么?是否受到政策干预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对此可以构建模型并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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